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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行事
浇地争执酿命案

  两人因农田浇地发生争执,继而引发肢体冲突,诱发被害人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猝发而亡。近日,邢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大军(化名)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大军和年长的被害人老马发生肢体冲突,应当预见可能引发疾病等原因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而未预见,最终导致被害人心脏病发作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考虑其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赵增强 郝春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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