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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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期待”中应正视“冷现实”

  □   曹永学

  据《中国青年报》日前报道,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对一房屋产权裁判后,裁定文书错误百出,承办法官不仅错写民事判决书序号,而且连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名称全部写错。发现错误后,承办法官将送达的裁定书收回,以手写方式在打印错误部位改正。但是,多份改正的裁定书,只有送达申请执行人的裁定书加盖了校对章,导致此案利害关系人质疑法官伪造法律文书、制造假案,并向各相关部门多次投诉。

  龙华区法院被曝光的问题不是孤例。在基层法院,像这样的“迷糊法官”恐怕不乏其人。“迷糊法官”办“迷糊案”,直接导致瑕疵案件产生。

  这种情势,在司法体制改革呼之欲出的当下,不免让人多了几份忧虑。当前,社会各界对司法改革讨论很热烈,也让人很期待,其中期待值最高的,莫过于改革司法行政化,废除院长、庭长层层审批,实现法官审判权独立,借助谁审判谁负责机制,实现司法审判公平、公正。

  改革的期盼很热切,但是,我们回避不了一个现实,那就是法官素质相对于改革的不适应。特别是在基层法院,有的法官审判粗放,不懂得法言法语,法律文书漏洞频出;有的品行拙劣,操弄权力,枉法裁判。近些年来,各级法院在机制上进行了探索改革,法官队伍素质有了一定的提升,但是,法官素质是否发生了结构性改变,仍然是一个问号。

  法官素质的现实,和我们心中的法官职业化、“精英化”还有不小的距离。当我们把矛头指向“层层审批”的司法行政化模式时,不要忘了,正是对法官司法能力的不放心,才导致“层层审批”、“层层把关”的产生。

  “热期待”与“冷现实”的矛盾,提醒我们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就媒体而言,我们不能把公众的胃口吊得太高,应该做好理性看待司法体制改革的心理准备,毕竟这一改革牵扯面广,而且敏感,单单一个“谁能做法官”的命题,真要解决,现行的一些规则恐怕也需要进行不小的“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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