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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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德
加强环境保护
法律法规宣传

  

  本报讯 (通讯员 冯良 刘新春)近日,承德市司法局联合承德市环境保护局向各县(区)司法局、环境保护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对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的要求、重点对象、重点内容、方式方法等作了明确要求。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的重点对象是企业,特别是排污企业、社会公众和行政执法机关。重点内容是《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将环保法治宣传与“法律八进”“法治八建”相结合,将环保法治宣传与大众化的宣传阵地和宣传方式相结合,将环保法治宣传与新闻媒体相结合,将环保法治宣传与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环保执法相结合,将环保法治宣传与国家、省、市的环保专项行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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