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徐鹏飞 孔庆松 记者 陈兆扬)保定的乔女士在网上结识了居住在沧州的男子苟某,网聊后两人成了好朋友。4月4日,当乔女士满怀憧憬赶到沧州与苟某见面时,不料却被苟某骗到宾馆内强奸,随身携带的3万元钱也被抢走。
一个多月前,乔女士在网上结识了男子苟某,经过一段时间的网聊,两人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当得知乔女士供职于一家奢侈品店,工作压力特别大时,苟某便自称是一个公司的老板,对奢侈品情有独钟。见网上交友遇到了“大主顾”,乔女士觉得自己很幸运。随后,乔女士给苟某介绍了一款标价4.5万元的瑞士名表。按公司规定,苟某只需付1.5万元,剩下的3万元由公司先期垫付,苟某只需分期向银行还款就可以了。苟某爽快答应,让乔女士带着手续和3万元钱来沧州签合同,并称还可以介绍他圈内老板级的朋友给她认识。见有大单生意可做,乔女士没有多想便带着现金和合同从保定赶到沧州与苟某见面。
当日16时许,乔女士如约赶到沧州。见面后,苟某问乔女士是否把钱和合同都带了过来,在得知肯定回答后,苟某便请乔女士到附近一家宾馆内签合同,顺便将1.5万元的货款交给她,晚上他再约几个老板级的朋友出来给她认识。进入宾馆房间后,苟某却闭口不谈签合同的事,而是对她动手动脚。见情况不妙,乔女士背着挎包想冲出房间,却被扑上来的苟某强奸。随后,苟某揣上乔女士带来的3万元钱逃之夭夭。
沧州巡警五大队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赶来。在了解完情况后,带乔女士到辖区刑警队报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