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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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人民检察院
开展预防犯罪
警示教育活动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滦县人民检察院以“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的“五进”活动为契机,适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3月24日至27日,该院以“检企工作室”为依托,与河北钢铁集团矿业公司滦县某铁矿有限公司联合举办四期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检察官详细讲解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以及渎职类职务犯罪的构成及处罚规定,结合典型职务犯罪案例,宣讲了当前反腐倡廉的总体形势,剖析了案件易发高发的深层次原因、特点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从工作和家庭关系的角度,对“家”的寓意做了深刻的解读,使其在珍惜工作和家庭的同时,有效地遏制不良欲望。检察官的宣讲朴实中蕴含着哲理,严肃中不失幽默,生动形象、易于理解,有效地增强了宣讲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周宝明 郑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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