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和睦的一家人,为争赔偿款反目成仇,对簿公堂。近日,宁晋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共有纠纷案件。
2012年2月9日,张三因病在北京某医院住院治疗时,由于医院的过错导致其死亡,经协商医院共给付各项赔偿款450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死者妻子张小丽和女儿张小涵应得继承款266576.5元(其中包括张小涵抚养费83153元)。但赔偿款被死者父母张杰、李莲领取,张小丽多次找其协商要回自己和女儿的赔偿款部分,均被拒绝。2013年6月9日,张小丽一纸诉状将其公婆告上了法庭。
该院受理后依法作出张杰夫妇给付张小丽母女191375元赔偿款的判决。判决生效后,张杰仍不交出其多占赔偿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给张杰夫妇做思想工作,张杰均置若罔闻,并声称该赔偿款已偿还别人欠款,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执行法官在多次调查中了解到,赔偿款被张杰辗转多个银行账户,据为己有,但却无法查出具体下落。
赔偿款的下落不明和张小丽的激动不满情绪使本案一度陷入僵局。办案人员一方面做好张小丽的思想工作,劝其要相信法律,一方面继续查询张杰的财产和赔偿款下落。2014年1月28日,正值春节之际,办案法官赶到张杰家中,对其耐心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和典型案例后,张杰夫妇仍不履行判决义务。执行法官当机立断,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将其拘留。拘留期间,张杰仍然态度强硬,直到案件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时,张杰才终于同意与张小丽母女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建议:
家庭成员在遇到分歧矛盾时,应多沟通协商,互相谅解,而不要采用过激手段,撕破亲情,否则只会是两败俱伤,得不偿失。
周若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