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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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宗县检察院
建立律师“绿色通道”

  

  近日,广宗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创新工作机制出台了《审查逮捕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实施细则》,进一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律师行使辩护权,进而确保审查批准逮捕案件质量。

  《细则》明确了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原则、律师参与审查逮捕的方式、提出意见的内容以及具体程序,规定了案件承办人员在听取律师意见的过程中,切实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等。同时,该院细化了《审查逮捕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工作规程》,对办案人员在听取律师意见中的执法行为进行规范,规定承办人员必须将律师提供的材料及采纳与否的意见写入案件审查报告,此外,承办人员在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中应严格遵守案件保密和检察人员执业纪律等有关规定。该院设计了《审查逮捕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表》,以保障《细则》实施。陈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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