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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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没躲过“十五”

  通讯员  王艳静   记者  陈兆扬

  俗话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今年元宵节,这句话应在了任丘市某村村民李某的身上。就在这一天,躲债数月的李某被任丘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堵在家中。迫于法律的威严,李某赔偿了拖欠民工徐某的全部经济损失。

  李某是当地一小型建筑队的负责人。2012年6月中旬,他雇用徐某从事建筑工作。同年11月7日,徐某工作时不慎从脚手架摔落致伤。徐某受伤后,李某等人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其间,李某为徐某垫付了医疗费用1.3万元。徐某出院后,要求李某赔偿经济损失,遭到李某拒绝。徐某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赔偿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3664.37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没有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案件随即进入执行程序,考虑到李某治疗腿伤急需用钱,法官立即着手办理该案。但李某对执行法官的来电要么拒接,要么多方托辞,要么电话中应承给钱,却迟迟不见行动。因徐某不能提供李某确切的居住地址,法官几次进村找李某都扑了空。

  为尽快实现徐某的合法权益,法官多方工作,终于在今年元宵节这天找到了李某,可李某又以无履行能力进行搪塞。鉴于此,经向院领导请示,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在返回法院的途中,法官给李某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李某听后,主动提出愿履行赔偿义务,并打电话让儿子筹钱。不想,到法院后,李某和徐某又因赔偿款的数额争执起来。在法官将近两个小时入情入理的说服教育下,双方的对抗情绪才慢慢平息,最终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

  下午1时30分,李某的儿子终于带着钱来了,法官如释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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