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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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州市司法局
积极探索 “八字调解法”

  

  本报讯 (吕文杰)  深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及时、简捷、成本低、见效快的优势和特点,坚持“排为先、调为重、解为本”的工作原则,努力拓展人民调解的工作领域,积极探索一套“超、早、勤、快、巧、情、法、实”八字调解法。

  “超”就是超前排查,超前稳控,做到与定期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对容易激化的矛盾纠纷做好稳控工作。“早”就是早介入、早处置,把工作做在矛盾的初始阶段。“勤”就是调解员排查不怕跑细腿,调解不怕磨破嘴,不遗余力地进行调解工作。“快”即调解工作要趁热打铁,不推不脱。“巧”就是调解工作讲究方法,注意技巧,在一般方法遇到困难时,通过逆向思维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情”就是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真心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法”就是依法调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就是求真务实,把排查工作做深做细,把调解工作做透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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