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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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

  河北东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3)东民二初三字第003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贷款催收公告

  

  借款人唐山市敖中工业有限公司于1999年1月25日在滦县联社九百户信用社借款281.20万元,担保人唐山市宏文实业有限公司,此笔贷款于2000年1月25日到期,截至公告日结欠贷款利息474.89万元,共结欠贷款本息合计756.09万元。 请借保双方于公告后立即归还我联社贷款本息,否则我联社将依法强制清收。

  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贷款催收公告

  借款人唐山市骏佳商贸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31日在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1450万元,担保人滦县北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此笔贷款于2008年5月31日到期,截至公告日结欠贷款利息1067.66万元,共结欠贷款本息合计2517.66万元。 请借保双方于公告后立即归还我联社贷款本息,否则我联社将依法强制清收。

  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贷款催收公告

  

  

  借款人滦县农工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5月18日在滦县联社樊各庄信用社借款36万元,担保人唐山市敖中工业有限公司,此笔贷款于2000年3月20日到期,截至公告日结欠贷款利息72.78万元,共结欠贷款本息合计108.78万元。 请借保双方于公告后立即归还我联社贷款本息,否则我联社将依法强制清收。

  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法院公告

  

  华宸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天津富明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华宸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石民三初字第001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刘万立、范晓玲:

  本院受理申请再审人刘万立与被申请人范晓玲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双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的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60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胡卫欣不慎将身份证丢失,身份证号为130634197910111920,特此声明。

  何云振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47304,特此声明。

  徐展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88585,特此声明。

  杨新波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81955,特此声明。

  郭玉兰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证号为071767,声明作废。

  国利平不慎将警号、警官证丢失,号码为1306064,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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