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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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部署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

  

  本报讯  (记者  郑伟)省政府决定,自1月25日起至2月28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

  此次消防宣传月活动要求省市县联动,突出除夕、春节、元宵节等时间节点,围绕火灾案例警示、烟花爆竹燃放等内容,组织好本地、本行业的消防宣传月活动。

  省政府明确了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组织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集中开展消防报道;文物、旅游等部门针对文物古建、旅游景点的防火特点,对游客和管理人员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民政部门对城镇养老院、农村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开展入户“送平安、送温暖”活动,发动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清理楼道、阳台的可燃物,疏通消防车通道;教育部门在寒假期间利用校讯通等通讯工具布置由学生和家长共同完成的家庭消防作业,开学后一周内上一堂消防课,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精神文明办组织开展好“清剿火患、消防志愿者在行动”。同时,安监、卫生、文化、商业、住建、工商、质监等部门也将做好行业、系统内的消防宣传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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