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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设立
省内首家“监狱法庭”

  本报1月14日讯(记者  曹永学  通讯员陈永杰)记者今天从省法院获悉,日前,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在办理深州监狱假释案件过程中,首次在狱内使用标准化法庭开庭审理案件,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假释案件开庭。据悉,这是我省在监狱内设立的首个专业化法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减刑、假释案件中诸如“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高”等6类案件,应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由于以前监狱内没有设立专业法庭,法官们到监狱开庭审理案件,或在监狱内的会议室,或在监区干警办公室等地方,临时安排一个场所权充法庭,使得本应非常严肃的开庭,不能完全体现庭审的威严。为此,衡水中院领导向深州监狱领导提出建立专门监狱法庭的设想,得到监狱领导的全力支持。

  经过法院和监狱干警的共同努力,仅十余天时间,一所近百平方米的标准化“监狱法庭”顺利建成,为法院公开审理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案件提供了专门开庭场所。据介绍,此次开庭审理假释案件,庭审中配备使用了便携式巡回数字法庭设备,全程录音、录像、打印开庭笔录均一气呵成。衡水市人大代表听审团对于“监狱法庭”的建设和便携式巡回数字法庭设备助力庭审给予了高度评价。

  “监狱法庭”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院外延伸,不仅方便服刑人员参与诉讼,也有利于优化审判环境,规范司法行为,对确保监狱监管安全,推行公开审判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据悉,近年来,衡水中院办理的假释案件公开开庭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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