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林立超 胡玉生)1月12日,在省公安厅、邢台市公安局精心指导和保定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清河县公安局连续奋战70余小时,成功破获“1·08”抢劫金店案,涉案价值100余万元,两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1月8日17时47分,清河警方接到报警:该县武松街犇鑫珠宝店被抢。经初查,该案系两人作案,头戴黑色鸭舌帽、口戴黑色口罩,分别持一把砍刀和电棍闯入店内,将三名店员胁迫后实施抢劫。由于案件性质恶劣,邢台市、清河县警方高度重视。清河县公安局连夜成立了专案组,全力以赴投入侦查工作。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初步确定两名嫌犯作案后驾驶一辆面包车沿武松街向东逃窜。
根据对案情分析,专案组决定:调派大批警力到县城各重要路口,对可疑车辆进行严格盘查;派出一组精干力量,沿嫌疑车辆逃跑方向进行追击;对案发现场进行全面细致勘查,对沿街门市和过往人员进行走访,力争获取嫌犯更多信息;调取案发现场监控录像,仔细辨别嫌疑人特征。
按照专案组统一部署,各工作组密切协作,对调查走访、勘查比对掌握的信息认真分析,大致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案发前后的活动情况。经进一步分析,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刘某成(男,36岁、保定市清苑县人)、刘某(男,29岁,保定市蠡县人)逐渐进入侦查人员视线,专案组立即对两人进行布控。1月12日凌晨,在保定警方配合下,办案民警一举将两名嫌犯抓获,当场缴获被抢黄金首饰3000余克。经审讯,该二人对1月8日抢劫犇鑫珠宝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二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后续侦查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