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孙继增)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反渎部门按照高检院、省检察院的部署安排,紧紧围绕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和“四大攻坚战”建设,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查办了一大批损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推动了反渎办案整体工作的有效开展。
专项工作开展之初,省检察院领导指示省院反渎局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制定了《河北省检察机关反渎部门落实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具体实施意见》,确定了十二类重点监督领域。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方式,以“小专项”带动“大专项”,突出查办重点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石家庄市检察院组织开展的查办农业产业化补贴、城乡建设和房地产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活动,立查相关渎职犯罪案件23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廊坊市检察院开展的以“服务市场主体,净化发展环境”为主旨的“亮剑护企百日会战”活动,依法打击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类渎职犯罪,立查案件10件32人,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作为首都重要生态屏障、“绿色长城”的承德市,立足林业资源大市的实际,组织开展了涉林渎职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立案5件42人。邢台市检察院在全市10个县开展扶贫项目资金渎职犯罪专项查办活动,立案5件1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0余万元。保定市检察院集中开展了查办国家家电下乡补贴资金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立案8件8人。张家口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退耕还林专项资金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立案15件41人。邯郸市检察院结合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深入到农村、厂矿、社区和案发单位,建立了上百家群众联系点和联系单位,重点查处了环保、农机补贴、扶贫资金等领域渎职犯罪。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省检察院反渎局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始终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的工作方针,注重将查处案件与促进社会管理提高相结合。在办案的同时,深入剖析犯罪原因,揭示犯罪手段和规律,针对公共权力配置、运行和执法监督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促进依法行政、优化社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发案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公正执法,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如,廊坊市检察院在开展“亮剑护企百日会战”活动中,及时正确地适用“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帮助相关部门进行整改,达到以办案促监督的目的,受到了廊坊市领导的充分肯定。秦皇岛市昌黎县检察院在查处河道管理领域渎职犯罪案件过程中,通过多次开展现场勘察和走访活动,收集了大量破坏环境资源的第一手资料,在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和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及整改建议,秦皇岛市委主要领导对此建议作出批示予以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