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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锤炼过硬队伍 开创崭新业绩
——涉县司法局全面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纪实

  

  本报记者 李建华

  涉县司法局以建设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执法公正、清廉为民的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以大力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为契机,以全面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为手段,努力打造出一支理想信念坚定的忠诚可靠之师、敢打能战必胜的威武强劲之师。2012年7月4日,司法部部长来该县视察,对涉县的司法行政工作予以高度评价;2010年以来,该局相继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先后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市司法局记“集体三等功”;4名同志获司法部表彰,3名同志分获省、市劳模,3名同志被提拔重用。  

  

  塑造良好形象

  打造高素质队伍

  一是坚持“三个教育”,锤炼好党风。革命传统教育常抓不懈。组织干警到“一二九”师纪念馆、左权将军墓、“八路军母亲”李才清故居、黄崖洞兵工厂等革命遗址参观学习,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重走革命路、重听革命史等形式,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政治理论学习雷打不动。开设了周末课堂、支部课堂、网络课堂、文艺课堂“四个课堂”。 听党课、学理论,唱红歌、学先进,研政策、学时事,钻业务、学实践。2012年5月,在“全县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演讲比赛”中,该局被授予“优秀组织奖”;该系统1人获得冠军,2人获得优秀奖。主题实践活动贯穿始终。深入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政法大讲堂”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二是建立“五学”机制,培育好学风。制定了鼓励自学、坚持领学、经常考学、考核督学、激励助学为主要内容的干部学习培训机制。坚持干部每天自学、单位每周“领学”、每季对所学考试一次、每半年对每名干部学习情况督查考核一次、每年拿出5万元经费用于学习培训,激发了干部学习激情和动力。全系统12名工作人员通过了司法资格考试,局机关90%的人员达到了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三是完善“八项规范”,锻造好作风。针对庸、懒、散、假、浮、蛮、冷、横、硬九类“机关病”,起草修订了《涉县司法行政人员行为规范》,从依法行政、务实创新、团结协作、勤政为民等八个方面,对司法行政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做到树正气、长志气、有骨气,树立起司法行政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

  四是严明“十个不准”,营造好政风。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三个“十不准”,要求局机关人员带头做到不准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要求基层司法所人员主动做到不准与民争利、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要求法律服务人员坚决做到不准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拒不履行法援任务、我行我素、放任自流。

  

  锤炼职业技能

  打造过硬队伍

  一是技能大比武。每周五下午开设“理论业务大讲堂”,中层以上干部对本职工作业务进行讲解,科员讲解如何做好自己本职工作。要求每人全年完成不少于1万字的学习笔记,每季度对所学内容进行测试,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二是业务大比拼。通过“技能大比武”、“案卷大评比”等形式开展业务岗位大练兵活动,每季度对案件排查、案卷质量、调解技能、报表时限、普法亮点、法援数量、特殊人群管理等10项工作进行对比,每半年进行小结和评比,并加强对每项工作任务跟踪督查,定期通报。

  三是经验大总结。谋划实施了60个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亮点”,坚持月例会制度,统一调度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问题。经验来自基层,机关行政人员“重心下移”,分包化解各类疑难矛盾纠纷,对基层工作思路和典型做法进行挖掘、整理、提炼,形成经验性材料,定期上报后,进行统一评选、整理汇编、辑印成册,用于指导工作。

  四是实绩大考评。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量化,逐一分解到人,每位人员制定了绩效管理考核表,明确了岗位职责、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时限、考核奖惩措施等内容。

  五是服务大提升。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大县级服务中心、做强村级联络站、做好法律顾问团。依托县行政服务中心,整合17个司法所、308个村级调委会、3个专业调委会、3个律师事务所、5个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和司法鉴定中心的职能,建设“集约化”、“一站式”司法行政协调服务中心。在全县308个村设立“农村司法行政服务联络站”,实行一村1名司法所人员分包、1名法律服务人员联系、1名民调主任负责的“1+1+1”模式,重点负责农村的矛盾排查化解、法律知识普及、法律法规咨询、法援公证联络等工作,确保矛盾纠纷不激化、不上交。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的优势资源,按照每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长、特点,组建政府决策、信访稳定、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7个“专业法律顾问团”。

  

  健全规章制度

  打造守规矩队伍

  

  一是围绕机关运行规范化定制度。为使局机关干部科学执政、有为善政、廉洁从政,确保机关政令畅通、运转协调,该局制定了《涉县司法局机关工作规范》,内含行政管理等制度24项,机关人员人手1册,规范落实,模范执行。

  二是围绕基层管理科学化定制度。制定了以内务规范化、业务标准化、工作制度化、管理精细化、执法严肃化为主要内容的《涉县基层司法行政管理暂行规定》。如在狠抓基层司法所业务标准化建设方面,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公证六项工作的法律依据、组织设立、职责范围等29个方面进行了细化、量化,制定了严格的标准。井店和涉城两个司法所分别被评为“全省优秀司法所”、“全省首批规范化司法所”。

  三是围绕监管队伍不失控定制度。为使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中心等单位监管不失控、人员不失管,该局制定了《涉县司法局关于加强司法行政监管队伍建设的暂行规定》,对监管单位实行“十制”管理,即主任负责制、阳光执业制、案件统管制、内务规范制、定期培训制、主动法援制、请示报告制、服务监督制、违规惩戒制、一票否决制。

  四是围绕单项工作程序合法化定制度。为使每起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考验,该局把程序合法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流程》、《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公证工作流程》和《 社区矫正案件调查处理办法》,细化办案的每个环节,每步程序。

  面对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涉县司法行政系统将以不辱使命的责任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欣逢盛世的自豪感,全面开创涉县司法行政队伍职业化建设新局面,为建设和谐涉县、富强涉县、大美涉县,再建新功勋,铸就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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