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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薛树旺
平安建设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社会管理工程,如何在这一庞大复杂的工程中,凸显检察职能,强化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是近年来平泉县检察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该院紧紧围绕平泉社会经济发展工作大局,立足检察职能,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近年来未发生一起涉检个、群体访事件。
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近年来,平泉经济社会发展在全市处于领先位次,侵害知识产权、非法经营、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案件时有发生,同时,社会面上“两抢一盗”、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案件频频发生。针对上述案件坚持从重从快方针,予以严厉打击。今年1月份,该院从快批捕了两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嫌疑人,防止了多起群体访案件的发生。
对群众反映强烈职务犯罪高发领域,在强化预防工作的同时予以严厉查办。在重大项目建设中,派驻预防专员;在重大招投标工作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和村“两委”班子培训班中,开设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针对危害农村社会稳定、侵害农民切身权益等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严厉查办。今年先后查办了在新农村建设、城镇拆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集体经济利益的涉农职务犯罪2件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结合涉检访、涉农检察工作,完善涉检信访联络机制,在每个乡镇设立信访联络员办公室,并在村级推行此项机制。将支农、惠农资金专项预防与村级理财小组工作机制相衔接,保障预防活动的实效性。
每一起案件都涉及到不同的社会群体是否能够严格按照法律公平公正处理,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平安平泉建设。检察机关立足监督职能,最大限度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矛盾。把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侦查违法行为和追诉漏罪漏犯作为监督重点,加大对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违反程序、侵犯人权、对案件自行消化处理等问题的监督力度,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截至10月共追诉漏犯6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均被公安机关采纳。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把刑事案件引发的社会矛盾最终化解到公诉环节,最大限度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13年已调处各类轻微刑事案件15件,其中不起诉1件,从轻、减轻判处刑罚9件。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景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创建平安平泉的最终目的就是营造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社会的长治久安提供保障。我院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为平安平泉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