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任俊颖)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出台《2013-2017年气化石家庄实施方案》,要求全力推进天然气管网设施、“县县通”、居民生活气化、供热气化、工业窑炉气化、公交气化、分布式能源示范等工程建设,为实现能源结构调整、削减煤炭和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创造条件。
《方案》明确,到2014年底前,赞皇县实现压缩天然气(CNG)利用,其他县(市)、区实现管道天然气利用,全市实现天然气“县县通”;2015年底前,全市20个主要工业园区通管道天然气。2017年底前,完成石炼化自备燃煤发电机组气化改造工程;2016年底前,主要县(市)布局建设10座CNG标准站,全市CNG加气站达到104座,LNG加气站达到30座,城市公交车、城际大客车、重型货运车辆加气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推进市区周边及各县(市)、区分散燃煤锅炉的有序拆改和能源置换;加快分布式能源示范推广,到2017年有20个以上项目建成投用。
到2017年,全市天然气消费占总能耗比重由2012年的1.5%提高到14.73%;主城区居民用户气化率由90%提高到96%以上;城市公交车气化率由74%提高到95%以上,各县(市)、区出租车全部气化。
《方案》要求,加快天然气干线管线、市区管网、县域支线管线后续项目建设,2013年底完成三环内及周边区域天然气管网规划和建设,扩大城市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同时,重点发展岗上、冶河、铜冶、上庄4个新市镇,2016年底前全部建成天然气管线。
同时,加快热力和燃气管网建设,通过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工程,到2015年,除必要保留的外,市区及县(市)区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到2017年,市区及县(市)区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城乡接合部地区和其他远郊区县的城镇地区基本淘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