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习何 潘丽娜
因一时冲动,毁坏他人油锯,兴隆县人民检察院于9月30日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将赵某向兴隆县法院提起公诉,兴隆县人民法院于10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等待赵某的是法律的惩罚。
今年6月的一天,赵某到自家地里干农活时,发现自家地里的山楂树树枝折断,怀疑是一旁砍树的工人砍树时将自家的树枝砸断的,便上前找砍树工人理论,砍树工人称树枝并不是他们砸断的。赵某认为是砍树工人在狡辩,便上前把砍树工人手里的油锯夺过来用力摔在地上,看见旁边还有两把油锯,又把那两把油锯摔在地上,将三把油锯反复摔了十几下,后被人制止。经鉴定,被毁坏油锯维修成本为5020元。
检察官提醒: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与周围的人发生一些争执,但遇事应冷静对待,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切勿因为一时冲动而因小失大,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