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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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尧县检察院
“亲情会见”
呵护失足少年

  

  本报讯 (马少峰)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近日,隆尧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亲情会见制度的暂行规定》。

  该《规定》通过对亲情会见的条件、会见地点、会见人员、会见人在会见时的禁止事项及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使涉罪未成年人在羁押场所与亲人相见,感受亲情的温暖,以促进其悔过自新。该机制的建立,对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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