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刘军) 连日来,灵寿县通过事先排查环境不稳定因素,早介入、早分析、早排查,及时消除污染隐患,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该县通过建立健全新建项目的检查机制,通过“定人、定时、定项目”的方法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建设项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在继续原来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多利用节假日、夜间开展执法专项检查,进一步消除企业的侥幸心理,实现了执法方式的转变。同时,由原来的重处罚、轻宣传向处罚与宣传并重转变,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环保宣传进企业、上门送环保治理技术等措施,切实强化企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自觉性,提高企业的环境意识,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