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吕振邦 刘振宁)桃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提高素质、规范行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深化干警工作实绩考核机制。
实行一日一记录、一周一汇总、一月一考核的动态考核工作机制,每日由干警对个人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和总结、每周由各科室将本部门及本部门干警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每月底由干警逐一填写《干警工作实绩月总表》,经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层级审核后报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领导小组对全院干警的“基础工作”情况、“公正执法、廉洁自律”情况等六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并按本院《干警工作实绩考核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存入《干警工作实绩考核档案》,作为年终评先、选配、任用干部、提升晋级的重要依据,及时、客观、公正地评价和记载每位干警的工作实绩。动态考核规范了干警行为,充分调动了干警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显著提升,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