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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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完就被清零我的流量谁做主

  薛红伟 作

  话题

  “我花钱买的流量,可是为什么超出的流量要交费,没用完的流量不累计?难道没用完的流量我没交钱吗?”近日,花20元包150M流量的长沙消费者刘明将长沙移动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已购买但没用完的92M流量或现金补偿,同时赔偿经济损失300元。长沙天心区法院已正式立案。

  A

    为手机流量打官司

  意义重大

  

  手机包月流量用不完被清零并非个例,为此打一场官司,对刘明个体而言索赔钱物虽少,但对广大手机网民则意义重大。目前,中国手机上网用户增长至4.2亿,若按每人每月剩余10兆流量来计算,总共剩下的就是42亿兆的流量,如果1兆流量折合0.1元钱,那么就是4.2亿元。

  手机上网剩余流量清零属典型的霸王条款。消费者花钱包月买流量,用不完的流量应当都是自己的,凭什么每月月底要被清零?用不完的流量被作废,是一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隐性浪费。在手机上网流量的问题上,消费者受到了不公平对待,当某月流量用不完则被清零,从无找补用户一说。这是运营商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从而不惜损害用户权益的结果。

  有人说,当消费者在自愿基础上购买某个流量套餐,相当于认可了这项清零约定,就应接受清零。但是,这项约定违背了合同法中的公平、诚信原则及对公民财产的保护原则,仍难逃霸王条款嫌疑。很多消费者在开通手机上网业务时都属于被动约定,在约定不平等的情况下,作为自己购买的套餐剩余部分,就眼睁睁地被劫走。

  手机上网流量“清零制”,迫切需改成“累积制”!虽然运营商的包月套餐在上网流量的设置上也有所多样化,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但消费者上起网来,往往不能准确掌控自己的上网时间、把握自己的流量消费额度,或超额或用不完几乎是常态,流量“累积制”才是得民心之举。从技术层面考量,运营商实现多余流量的转移、累积,应该不是难事吧?至少,当某月流量超标时,应允许消费者使用以前多余出来的流量进行填补。          (南都)

  

  B

  流量清零

  存在认识误区

  

  流量是运营商提供的主要产品,近年来越来越成为运营商的主要收入来源和消费者的主要消费支出,可以想象对于流量的关注越来越多。而流量是运营商利用频谱资源调动全网的生产资源提供的商品,具有生产消费同时性和规模经济性特征,也就是说。消费者使用的同时进行生产,消费和生产同时进行。

  同时使用得越多,运营商的生产成本曲线越低,边际成本越低。因此消费者如果没有在规定的套餐内使用这些流量,这些流量视为没有进行生产,那么就不存在一个累计问题,当运营商提供给消费者流量的时候,就会占据一定的频谱资源通过技术提供流量,但是如果消费者没有进行消费,那么由于频谱的紧缺性,运营商不可能一直将频谱留给特定消费者。这个与其他的实体性质的商品是不同的。

  同时从成本上来说,由于边际成本递减的规律,消费者通过套餐得到的流量平均成本要比不使用套餐便宜,如果消费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套餐,那么显然不能按照原定的套餐价格来使用完剩余流量。但是作为合同本身而言,消费者权益法要求消费者了解和消费有关的知识和信息,也就是要有知情权。

  既不满意运营商的套餐设置,也不满意运营商的流量价格,这才是问题的根源。

  那么要解决这个根源问题,一方面是电信业需要继续加快改革力度,通过各种方式引入竞争者,从而提高整个行业的效率;另一方面是作为带有公共产品性质的运营产品,那么运营商可以考虑在目前的垄断体制下改善价格形成机制,引入消费者听证会等方法加强和社会的沟通,同时也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方式改善舆论管理和公共关系管理。     (向坤)

  

  C

  降低资费

  才是“王道”

  电讯运营商上网服务“套餐流量月底清零”成为网络热议焦点,多数网友认为“已购买的流量属于用户,即使未用完,运营商也无权收回”。笔者在调查中看到,接近3.5万名网友认为“不该清零”,占95%。为此状告运营商的消费者刘先生确认,案件定于9月4日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开庭审理。

  有网友以“在饭馆吃不完可以打包”为例来论证“流量未用完不该被清零”。但反对者认为这个比喻并不妥当——“电讯运营商提供服务时是把资源整合打包出售,服务生产和消费过程同时进行,无法分离,无法储藏。饭馆提供的服务与之有明显区别。”

  有业内人士认为,从商业角度来说,“流量包月”是运营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只有客户保证一定的购买数量,才能享受相对便宜的价格。购买“流量包月”实质上是“限时优惠”服务,在一定时间内,运营商以优惠的价格出售流量,鼓励消费者用完,以此巩固和扩大市场。

  绝大部分国外运营商提供的类似服务中,月流量套餐均有使用期限,过期作废。有网友表示:“虽然月底清零是国际惯例,但为什么不能以中国消费者的需求进行首创?”

  业内专家付亮认为,简化套餐数量,将流量标准资费降到每兆1元以下,可能是该争议唯一的解决办法。付亮建议:“对于套餐外流量资费及标准资费,2G降到1元/M或更低,3G降到0.3元/M或更低,4G降低0.1元/M以下;对于流量包使用完应提醒用户续选叠加包,叠加包选购前的超出流量部分,计入流量包。”

  (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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