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崔少波
各级检察机关时常会有可标识为“急难险重”的检察工作任务,就如同不可避免的“遭遇战”,事发紧迫急促,影响大、牵涉广,往往关系到一方民生民利、社会稳定,甚至关系到发展与稳定大局。面临“急难险重”,正是考验检察机关整体素质、能力的关键时刻。要能正确应对“急难险重”,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笔者有如下几点认识。
忠于职守是应对“急难险重”的前提。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检察工作主题,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修养,切实提高政治敏感度、政治鉴别力。忠于职守的落脚点就是要把职责尽好,这是思想素质、精神境界、职业道德的综合体现。面对“急难险重”,要敢于正视问题、面对困难,忠诚地履行职责,要充满信心,迎难而上,冲锋在前。用深入扎实的作风、认真负责的精神,以做好工作的信心、决心和恒心,出思路、出办法、出成效。一旦遇到“急难险重”,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了解事件成因,掌控局势发展,立足检察职能,用好用足法律手段,惩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利益。既要讲效率,更要讲程序。要将各方面因素考虑周到,借助经验和缜密思考,多问一些为什么,多一些角度看问题,多提出一些方案,多预测一些结果。
综合能力是应对“急难险重”的关键。所谓综合能力,是指观察能力、实践能力、思维能力、整合能力和交流能力。具体到检察工作而言,要有创新意识,即创新的意图、愿望和动机,提高创新思维能力,掌握创新方法与策略。实践表明,求知欲旺盛的人,往往勤奋自信,善于钻研,勇于创新,善于把握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业务能力要精,通过勤学苦练,努力使自己成为精通业务的行家里手。综合素质要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知大局,识大体,切实维护严谨、高效、务实的整体形象。
协调管理是应对“急难险重”的保证。综合协调是管理艺术,也是能力的体现。“急难险重”工作大多数都是“集体项目”,与“大局、全局、中心”相关,需要团队合作,精诚团结,同心协力,克服困难。应上下协调,左右兼顾,和衷共济,相互沟通,相互支持配合。团结出成绩,出形象,更出效率。这样工作才能有条不紊、扎实有效。作为组织领导者,就是要管干部,出主意,要合理配置资源,实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做到知人善任。在做决策、定方案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合理利用人力、物力和社会自然资源。对上协调时要树立全局意识,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部门协调时要树立协商意识,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遇有不同意见时,要反复协调。对下协调时要树立服务意识,善于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缩小分歧点,发现共同点,把协调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
严谨细致是应对“急难险重”的基础。“细节决定一切”,质量是与效率同样重要的标尺,必须在“快、准、严、细、实”上下功夫。“快”就是快速。要牢固树立效率观念,努力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准”就是准确,及时准确,提纲挈领,分清主次,毫不含糊。“严”就是严肃谨慎,周全、完善,追求完美,从制定方案到具体落实,每一个细节都不能出差错。“细”就是细密精致。有不厌其烦的精神,一丝不苟的态度,将“急难险重”工作梳理、细化、分解,以便更易于攻坚克难。“实”就是务实,保持务实的工作作风,既不掩饰缺陷,也不夸大其辞,力求客观、真实、准确。还有就是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持健康的身心状态。
总之,应对“急难险重”工作正是需要激发正能量之时,平时要练兵,战前要动员,临阵要谋划方案。唯有如此,在“急难险重”的工作面前,才不会手足无措,无计可施,才能够胸有成竹,直奔要塞,所向披靡。
(作者系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