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不按规定信号指示通行的处20元罚款。行人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处50元罚款。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避让行人的处150元罚款。”近日,《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正案(草案)》被提请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规定了上述条款。
草案还要求加大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例如,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5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2000元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