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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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种植罂粟当菜吃,被处罚金

  

  贾佳

  河南一老人因为在自家院里种了850株罂粟当菜吃,日前,被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2年间,河南省滑县高平镇大庙村年近80岁的老人翟某在自己院子内堂的一片空地上,非法种植罂粟数百株,平时自家食用该植物的叶子。2013年5月21日,高平派出所民警在走访时发现翟某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共计850株,遂将该罂粟全部铲除。

  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翟某明知是毒品原植物罂粟仍非法种植,且已超过500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翟某当庭认罪态度较好,且系75周岁以上的老人,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对其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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