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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建华)“价值数十万元的收购站、汽修厂,转眼之间就变成了一片废墟!”7月29日上午,峰峰矿区临水村居民李香荣情绪激动地说。她通过租赁土地的方式建起了一家收购站,在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的情况下,上百名不明身份人员趁着夜色,动用钩机、铲车等机械,将所有地表建筑物夷为平地,致使大量物资和设备被掩埋。
据李香荣介绍,遭遇强拆的两家个体企业占地3亩左右,位于峰峰矿区太行东路南侧。1999年4月,其与临水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每年租赁费为2万元,然后投资近30万元建立“玉合收购站”,并取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书等相关证件。
2008年,李香荣与邻村居民杜某通过协商,将其中的1亩地租给对方,用于开设汽车修理厂。
自2011年6月开始,村干部通知李香荣与峰峰矿区拆迁工作组进行接触,商谈有关收购站、修理厂的拆迁补偿问题,但经过多次谈判,因为补偿标准差距过大,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今年6月23日21时30分,上百名年轻人开着钩机、铲车突然将李香荣的收购站包围,数名组织者指名点姓将李香荣强行拖至大门外,命令铲车司机将所有建筑物推倒。
据一位代姓目击者回忆,当天晚上事发现场至少有100多人,他们在很短时间内,就将大片简易房和一个修理厂拆除。李香荣等人事后初步估算,强拆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近30万元。
如今,让李香荣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却没有任何一个单位表示对此次拆房事件负责,拆迁补偿更是分文未得。
那么,峰峰矿区有关部门又是如何看待这一事件的呢?临水镇政府解释说,李香荣租赁的土地属于城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范围之内,按照区统一规划应该拆迁。
随后,临水村有关人员出示了一份“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上面显示今年3月份经法院审理,已经解除了临水村与李香荣的土地租赁协议,并判决李香荣给付临水村租赁费6.8万余元。
而对于李香荣和杜某的收购站、汽修厂遭到不明身份人员夜拆之事,临水镇和临水村都称不了解具体情况。
河北升阳律师事务所孙广林律师认为,尽管临水村与李香荣解除土地租赁协议,但其私有财产应该得到法律保护。如果两家个体企业拥有合法经营手续,夜间组织暴力拆迁的人员已涉嫌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受害者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