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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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雷音
舆论引导能力应提高

 

  作为基层检察院检察长,我认为应注重提高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引导能力,学会在媒体监督下工作,以期对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正确对待新媒体。首先,应从思想上不排斥新媒体。要认识到新媒体是时代进步的标志,是社会文明的表现之一,树立舆情不是敌情的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并把接受媒体监督作为促进检察队伍提升素质、转变作风、廉洁执法、公正司法的重要依托。其次,要把新媒体作为实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渠道。对群众通过丰富的载体表达的信息,我们应该充分尊重,以积极态度予以回复。再次,要把新媒体作为实现党的群众路线的一种形式。新的形势下,提倡和发扬群众路线必须创新形式,传统的深入乡间地头,与群众促膝谈心,吃百家饭、问百家事的形式固然有效,同时,也要发挥新媒体与群众联系的作用,促进群众路线在新时期继续焕发生命力。

  积极主动应对新媒体。新媒体时代,要提高应对新媒体的主动性。一是要不断学习新媒体的相关知识。学习和研究新媒体的传播规律、应对新媒体的技巧等知识,不能在新媒体面前一无所知,在处置过程中陷入被动。二是以开放的姿态应对媒体。既然媒体已经渗透到工作的各个环节甚至干警的八小时之外,就必须以开放的姿态积极向媒体介绍本单位的工作状况。这就需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同时,构建与新媒体沟通的有效载体,比如,开通微博、博客等传播载体,以更大的信息量向社会公开群众关注的信息,增加工作透明度。三是建立对媒体疑问的回应机制。要时刻关注受众的疑问,对待疑问要谋定而动,本着客观、真实,有利于稳定态势的原则,通过发言人、政务微博、博客、虚拟社区等途径予以回应,帮助受众消除疑问,建立信任,防止恶意炒作。

  新媒体时代对基层检察院来说是挑战,更是抓好队伍、促进工作的机遇。因此,既要正视媒体监督的积极作用,又要防范新媒体广泛跟进带来的不利影响,既要学会利用新媒体,又要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以丰富领导干部的综合能力,更好地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本文采写: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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