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实施盗窃行为,本以为已经平安无事,却因为丢弃在现场的一副手套,犯罪嫌疑人被警方锁定,最终难逃法律制裁。6月底,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2009年4月24日下午,犯罪嫌疑人任某从网吧出来,沿途伺机偷点儿东西,当他走到张家口市桥东区某街道的一小院时,看左右无人,便翻墙进入院内,将门上的锁撬开,将屋主放在大衣柜内的约3000元现金和两件夹克偷走。当时任某身上穿着一件很脏的白色夹克,夹克兜里装了一副白色线手套,为图省事,任某就把屋主的夹克穿在身上,将自己的夹克和手套随手扔在被盗人家中,后迅速逃离现场。
案发后,侦查机关以手套为线索,将作案人锁定为任某,经过多方侦查获悉,任某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8月被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正在张家口监狱服刑。经讯问,任某对4年前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王伟柳 李少龙 赵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