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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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建师德评价制度

  

  本报讯 (冀玉)从现在起至今年底,我省将在中小学及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开展师德教育与法治教育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道德败坏、体罚侮辱学生的重大师德问题,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给予调整教学岗位、党纪政纪处分或撤销教师资格、解聘、追究法律责任等处分。并将出台《河北省师德师风十不准》,做到在教师个人行为上有对照,在学校管理上有规范,在评价考核上有依据。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建立师德评价制度,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重点实施师德过程性考核。改进和完善师德考核模式,建立健全教职员工师德考核档案,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师德监督机制,建立教师工作日志信息公开与学生、家长和社会评价制度。建立面向教师、家长、学生、社会的意见箱、投诉电话等监督举报渠道和反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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