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铭东 包永亮)近日,衡水市人民检察院立足职能,在广泛征求企业、基层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关于服务和保障“两个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决定采取十七条措施,全力服务和保障全市“两个环境”建设。
首先,明确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在服务和保障“两个环境”建设中肩负的重要责任和重大使命,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环境是第一要素意识,牢固树立“环境优劣、检察有责”的担当理念。
其次,明确提出以开展严厉打击五类犯罪、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为依托,依法打击破坏“两个环境”建设的刑事犯罪活动。以依法查办破坏“两个环境”建设的职务犯罪、加强相关预防工作、强化对涉及环境建设的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深化“法律监督年活动”各项措施为依托,全面加强对破坏“两个环境”建设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监督。同时规定实行检察长对接重点企业制度,实行工业园区分级服务工作机制,实行重点项目预防专员制度,建立办理涉企职务犯罪案件绿色通道等一系列具体工作措施。
第三,明确规定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方法,严格遵守服务“两个环境”建设的“七条禁令”,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强能力,转作风,出重拳,动实招,为“两个环境”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和保障,为衡水“强势开局、跨越赶超”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