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亚兰)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紧紧围绕安全稳定大局,按照省检察院党组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史建明代表省检察院党组提出的“各级监所检察部门、派驻检察室要始终紧绷安全稳定这根弦,要将全省监管秩序稳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第一位的目标”要求,不断提高责任意识,深化监督措施,督促监管机关不断强化监管安全稳定工作力度,确保了监管场所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等事件连续几年呈下降趋势。
全面部署开展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活动。早在去年年初,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就主动联合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所属的相关执法部门,在全省监管场所开展了安全大检查活动,利用一年的时间集中清理排查监管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监管事故,并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和检察监督水平。全省各市级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将此次大检查活动作为全年监所检察工作的主线,均成立了联合领导机构,结合本地特点,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方案。各派驻检察室深入监区排查安全隐患,充分利用监控进行全方位动态监督,从安全秩序评估、目标责任落实、矛盾冲突化解等方面入手及时督促存在问题的监管单位落实整改。与此同时,省检察院加强对各地活动开展的指导和督促,对全省1/3以上监管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情况进行了细致的督导。
通过巡视检察有效提升规范化执法水平。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在全省推行了上级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巡视检察制度。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细化了巡视检察办法,规范了具体工作流程,在夏季抽调基层精干力量组成了三个巡视组,分别由省检察院三名副处级检察员带队在全省开展了省级院巡视检察工作。巡视组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察等方式,连续工作三个月,巡视检察了64个监管场所及相应的派驻检察室。各市级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按照省检察院部署,结合当地监所工作实际,重点对基层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进行了巡视检察,全年各市检察院共巡视检察171个监管场所,对发生被监管人死亡事件的监管场所,及时开展巡视检察68次。通过巡视检察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对监管场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加强了对派驻检察机构履职情况的督导检查,有效地促进了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管理,提升了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履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