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牛继芬)2012年度,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89件915人,这些案件的查办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603.48万元,办案规模、办案质量均居全国前列,继续保持了河北省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在全国的领先地位。这是记者日前从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获悉的。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市级检察院办案指挥平台、特别侦查团队和基层院检察长领办案件等办案新机制的作用,查办了一大批损害民生民利、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渎职侵权案件。
积极查办和有效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如:饶阳县检察院查办的县工商局城关分局工作人员田某、县林业局副局长卢某等人,工作中不认真履职,致使饶阳县大陆农资站在没有办理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超范围经营葡萄种苗。2009年擅自公开出售假冒的“藤稔”葡萄苗2万余棵,涉及种植户50余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多万元。
积极开展“民生检务”工作,依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犯罪案件。首先,积极查办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发生的渎职犯罪案件,如邯郸市峰峰矿区检察院查办的邯郸县卫生局行政许可中心主任李某、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郑某等四人玩忽职守致辖区内医院销售假药案。其次,积极查办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如行唐县检察院查办的县国土局矿产执法二大队队长赵某,玩忽职守,对非法采矿行为未有效制止,后发生事故致7人死亡、4人受伤的案件。此外,积极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涉及的渎职犯罪案件。如邢台市桥东区检察院查办的桥东区建设局原书记马某等二人玩忽职守,致使国家拆迁资金213万元被骗取案。
依法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公平正义。如:隆化县检察院查办的县公安局看守所民警刘某为涉嫌贪污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案。又如:滦南县检察院查办的公安民警宋某徇私枉法,采取伪造证据等手段,故意遗漏犯罪事实,使寻衅滋事的嫌疑人不受法律追究案。
依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人权犯罪案件,重点查处利用行政权和司法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犯罪。如: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查办的路北区机场路派出所辅警袁某等5人刑讯逼供致张某死亡案。袁某等人在例行巡逻过程中,发现被害人张某形迹可疑,经盘查发现其随身携带大量盗窃用作案工具后,将其带回所里继续调查。因张某拒绝将真实姓名及随身携带多种作案工具的目的说明,袁某等人遂对其实施戴手铐、用木棍挤压腿部动刑逼供,并将其控制在铁椅上看守。后张某突然出现体征异常,经急救医生现场诊断已经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