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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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县法官乡村普法化矛盾

  本报讯 (赵增强)为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切实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邢台县人民法院通过下乡走基层访民生,加强了与群众的沟通,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在法官与群众之间架起一座亲民桥,得到了群众的肯定。该院自去年以来,严格按照邢台市中院“争创一流法院、争创模范庭室、争当优秀法官”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在辖区乡村,开展创建“法官在村委,创建无诉村”活动,通过调解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该法院要求法官要加强与每个村的村干部和人民调解员的联系,打印好法官与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相互联系卡,干警人手一份,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人手一份,落实法官联系村官制度。村里发生纠纷,由村干部或人民调解员先进行调处,遇到难题通过手机联系,法官进行指导,如有必要时,法官到场指导,努力控制纠纷不出村。如有些纠纷村干部未知便向法院起诉,法官便征求当事人的意见,是否同意先由村干部或人民调解员调处,如同意,便通知村干部或人民调解员调处,法官进行指导,在诉讼外调解。该院除了个案指导外,还对村干部和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调处纠纷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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