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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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金属于遗产吗

  案例:周大爷的儿子——农民工周某系一家建筑公司的合同工。2012年11月下旬,因工伤抢救无效身亡。单位按工伤待遇处理完后事不久,周大爷找到该建筑公司,提出儿子周某已经在该公司打工8年多时间,其养老保险金也应属于他的遗产,请求给予。公司答复说,员工的养老保险金都是公司给交纳的,周某去世后,公司已经按照工伤标准待遇予以赔偿,那么,由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金应由公司收回。公司的说法对吗?

  维权提醒:公司的说法完全错误。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是法定责任与义务,但却绝没有收回的权利。《社会保险法》第14条规定:(养老保险金)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这说明,伤亡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可视为遗产,由伤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对此,公司若阻挠周大爷领取儿子周某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余额,周大爷作为合法继承人可依法维权。

  杨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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