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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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县人民法院培养法官“阳光心态”

  法官是宪法法律的捍卫者,是司法裁判的执行者。邢台县人民法院党组深入分析廉洁司法正反两方面的事例,深刻认识到真正实现廉洁司法,只靠健全完善的外部防范机制还不够,坚不可摧的内心自律机制才是司法公正的源头和根本,该院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着力培养法官的“阳光心态”。

  心术端正是法官“阳光心态”的基石。该院要求法官要办案先正心,即用一颗善良的心去捍卫司法的公正和人民的利益,时刻记住自己的神圣使命,明白“权从何来,利为谁谋”。

  心理健康是法官“阳光心态”的主干。该院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培养法官的健康心态,即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以高尚的精神追求,确保为民司法和审判权、执行权公正高效地行使。

  心境崇高是法官“阳光心态”的源泉。该院要求法官做到“心不在焉”,即心不在功名利禄,不在人际关系,不在拉帮结派等小利上,而是在人格塑造、道德修为、道义担当上下功夫,真诚信仰法律,在诱惑面前不为所动,努力工作,甘于奉献,为人民群众谋福利。

  赵增强   郗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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