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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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重大项目防腐墙

  □  甘文杰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将预防工作重心前移,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预防措施和制度,监督重大基建项目建设招投标,从源头构筑了一道坚固的防腐墙。

  提前介入,同步参与预防制度。我院组织召开辖区内规划、土地、建设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宣传开展重点工程同步预防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有关法律规定,引起各相关部门对重大工程项目同步预防工作的高度重视。建立了以我院职务犯罪预防处为网络平台、以相关部门为内部网点的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络组织,为顺利开展国家投资项目的同步预防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重大工程招投标监督制度。联合区建设局等相关部门从研究评标办法开始,加强对材料开封情况检查、投标人资质审查、中标后合同签订等环节的监督,依法监督评标过程,促进项目建设透明度,从源头狠抓预防腐败,扎扎实实地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织牢廉洁的防护网。

  强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坚持廉政准入制度。我院联合区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坚持招投标工作的廉政准入制度。对即将招标的项目逐个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在对参加投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当场宣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营造招投标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有序竞争环境。

  招投标过程临场监督制度。我院实行预防监督主办责任制度,对参与的招投标项目预防活动,在经过立项审批后,由项目主办责任人对招投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现场经过及招投标情况作好登记,并对该项预防活动建立档案,真正实现责任到人的规范化管理。

  落实承诺,及时警示提醒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工作中招标方和投标方的行为,落实招投标项目预防职务犯罪承诺制度。在招投标会议上,对可能发生问题的重点部位、环节和人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并监督整改及落实情况,以确保全区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深入项目建设工地,开展预防宣讲制度。采取巡回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图片展等形式多样的宣传,着力提高工程建设相关人员的法治意识,将预防工作转化为建设单位的自觉行为,加强预防工作持续力度。

  截至目前,我院重大项目立项监督3个,总投资6.6亿元;临场监督招投标项目标段50个,工程投资近3.8亿元;接受商业贿赂查询近300余次,有效保障了一批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由于预防到位,全区没有一个项目接到职务犯罪案件举报,没有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在项目建设方面受到查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系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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