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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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两个环境”建设要有的放矢

  □ 韩世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的决策部署,我院按照省、市检察院制定的《检察机关服务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提升检察队伍服务能力为抓手,认真履行打击、预防、监督、保护、服务职能,努力为“两个环境”建设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

  抓执法办案,增强为“两个环境”建设服务的针对性。把破坏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的犯罪案件作为打击重点,加大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一方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两个环境”建设的刑事犯罪活动,和公安、法院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快捕、快诉、快判,为“两个环境”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项目建设、能源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破坏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等关键环节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特别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索贿受贿以及充当破坏“两个环境”建设“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抓预防职能延伸,增强服务“两个环境”建设工作的效果。一是深入重点建设项目搞预防。制定了《关于为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服务的工作意见》,主动深入重点项目一线,了解遇到的法律问题,征求他们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工作措施。今年以来,相继与邯长铁路扩建工程、县医院整体拆迁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建立了联系,由专职干警分包,定期开展工作,为企业和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二是跟踪办案搞预防。对反贪、反渎部门办理的涉及“两个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着力在提高办案效果上下功夫。对每一起案件,均进行综合分析,对在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在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检察建议,并监督建议落到实处,减少和杜绝发案单位发生类似问题,进一步服务“两个环境”建设。

  抓阳光检务,增强服务“两个环境”建设工作的透明度。我院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关于着力改善“两个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作出公开承诺。反贪、反渎、侦监、公诉、预防等部门依托媒体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服务和公开承诺落实情况,有效保证公众对检察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检察机关在服务“两个环境”建设中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作者系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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