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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的热潮中,如何做到学以致用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重要使命。在学习中,我们深刻领会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全面协调发展的科学理念,并结合省委、省政府开展的着力改善“两个环境”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将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到实处,找准为“两个环境”建设服好务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为“两个环境”建设做出新贡献。
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是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作出的一项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战略决策。为此,我们首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全体检察人员的积极性,迅速转变执法理念,切实把“两个环境”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与检察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密切与公安、法院及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拓展案件信息平台、畅通案件办理途径,形成服务“两个环境”建设的合力。其次,在充分认识“两个环境”建设重要性的基础上,为保证将“环境就是吸引力、环境就是创造力、环境就是竞争力、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贯穿于检察实践中,我院经检委会讨论通过了《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为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服务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雄县县委将该《意见》在全县范围内转发。《意见》规定:依法打击破坏“两个环境”的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综合治安防控体系中的司法保护和司法调节作用,为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加大查办和预防破坏“两个环境”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加强对破坏“两个环境”建设案件的法律监督,充分运用监督立案或撤案、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检察意见、违法行为调查等法律手段,坚决予以纠正,充分尊重并保障各主体正当利益诉求。
抓好当前工作,谋划好明年各项检察业务,必须将检察工作放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着力改善“两个环境”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落实,并通过执法办案,强化法律监督等检察职能的发挥,积极主动地为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服好务。
(本文采写:范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