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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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讨薪 切勿偏激

  近年来,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不少帮农民工讨薪的政策措施,但一到年终岁末,仍有五种讨薪行为不断上演:

  一是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采取拉横幅、堵塞道路、阻碍交通、封锁出入口等方式,造成严重影响的;二是采取爬楼、爬塔吊、切断水电、冲击施工现场等方式,妨碍正常施工现场管理、办公秩序,造成严重损失的;三是采取敲诈、勒索、胁迫索取建设领域工程款、材料款、劳务款或农民工工资等方式,涉嫌欺诈或以合同纠纷为由蓄意闹事的;四是组织员工或非施工现场人员参加聚集或闹事的,如围堵国家机关,冲击办公区域等;五是不服从政府部门管理,威胁相关政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等严重影响政府有关部门调处的。

  笔者建议讨薪者应理性讨薪,应以正常维权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勿走极端。

  首先,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

  其次,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赵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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