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2年12月20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邢台:为改善发展环境扫清制度障碍

  本报讯 (李时波)邢台市政府法治办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管工作一直走在全省的前列,为全市改善“两个环境”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今年以来,邢台市市本级向省报备的23件规范性文件,均做到了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合法率四个100%。

  严把规范性文件出台关

  凡是市政府印发的“红头文件”,必须经市法治办审查把关;凡是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的议题,必须经市法治办审核。这是邢台市政府审查把关规范性文件的原则。该市明确要求,非经审查、审核的文件和研究事项,一律不准印发出台和上会审议。

  在具体工作中,邢台市法治办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严把审查备案关口。结合工作实际,创设了法治审查备案制度,明确规定,经法治审查通过后的计划外文件,由市法治办向起草单位出具《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通知单》,明确告知待文件印制后存档发文前,起草单位应将正式文件一式八份及电子版向市法治办备案,凭由市法治办出具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登记卡》,再到市政府办机要科存档发文;凡经市法治办审查但未向其备案的,市政府办机要科不予存档发文。创设了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登记回执制度。该制度规定,制定机关向市法治办报送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时,由市法治办向其出具《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受理登记回执》,经审查通过的文件,制定机关凭市法治办向其出具的《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通过登记回执》方可在报刊、网站公布实施。

  十项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

  邢台市专门印发《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要求的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征求意见、论证、听证、风险评估、有效期、合法性审查、三统一、通报报告公布、公告提请审查、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十项制度。并明确要求,对涉及重大事项和民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均通过论证、听证、风险评估和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民主科学决策。同时,自2010年起,邢台市在全省率先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每个规范性文件在规定实施日期的同时,明确规定有效期,打破了“红头文件”终身制,为发展环境扫清制度障碍。

  提高站位,为改善“两个环境”保驾护航

  邢台市法治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无论是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还是在审核计划外文件上都站在全市高度去谋划,形成“大政府、大法治”概念,杜绝“局部利益”,做到了紧跟形势建制度,围绕“中心”抓“立法”。截至目前,全市政府法治机构共审查、制定规范性文件192件。在“着力改善发展环境”方面,先后审查了市政府《关于支持服务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还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了《邢台市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邢台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补充标准》等;在“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制定了《邢台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邢台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邢台市实现“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还邢台青山绿水,走生态发展之路”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