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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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乡

  胡向楠

  我不愿把那个承载着我成长点滴的地方叫做故乡,总觉得“故乡”好像披着一层旧的发黄的外衣,让人不由得想到“阔别已久”这个有些哀怨与离伤的字眼。在我眼里,她不是故乡,是我的家乡。“家”是我人生的起点,是我外出的期盼,是永不变的港湾。

  我的家乡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北方农村,春天抽芽的杨柳、夏天池塘的蛙鸣、秋天金黄的棒子,冬天顶着白纱的小麦,都是家乡的影像。周末,我和爱人溜达在日头照的暖洋洋的家乡的小道上,每每路过有青苔爬上的青砖老舍,眼前仿佛有往事一闪而过,坐在墙角一板一眼纳着鞋底的婶婶大娘们,爽朗的笑声在空气中弥漫开去。

  儿时的乐园是村子里任何一处能撒欢儿的地方,喊声、笑声夹杂着时不时还会传来的哭声,两手拍着屁股大喊着“驾!驾!”的疯小子们如今也已经成了顶门立户的汉子了,我当然也是这些在街上疯跑着“调皮玩意儿”中的一员,直到现在,我的脑门上还有一个疑惑,那处被头发遮住的疤,就是我儿时在战斗中败下阵来哭着跑回家的记忆,但是我被自己的愚笨感到很无奈,我竟然至今都没有找到谁是我那处疤痕的制造者。偶尔想起来的时候,我还是会问母亲:“妈,您到底记不记得当时是谁拿石头砸我的啊?”母亲一句“满大街的疯孩子们,我哪搞得清啊,算了吧,这就是个无头案。”突然,我觉得有些失落,并不是找不到“肇事者”的失落,是心底被翻起来的童年记忆终究成为久远的让人模糊的过去的几许忧伤。我想,无论过去多久,家乡总有一个属于我的童年,那里有我跌倒爬起的每一个瞬间,那里是我成长的摇篮。

  我离开家乡的日子并不算太久,所以那就是家乡,远未久远到成为故乡。现在就算工作再忙,我还是会挤出时间回家看看,并且是带着激动和幸福,我不是适合远行的人,我是个恋家的女子,连工作和爱情都是在离家乡不远的地方,我有时会开玩笑地对爱人说,要不是我恋家的缘故,你哪有这样的福气啊。当然,能在离家乡巴掌远的地方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家,是我的福气。

  家乡带给我太多的留恋,让我奔波忙碌的脚步只有在这个不起眼的小村庄才能找到久违的慢节奏。家乡的味道更使我的整个心变得清新柔软。家乡的味道是春雨过后泥土的气息,土地像刚刚发酵过一样,散发出他们的生命力。家乡的味道是夏天堆积成山的麦秆,那时候,整个村庄的孩子们就把他们的游乐场转移到了大人们忙碌着收获的麦场。家乡的味道是秋天金黄的玉米,满地的玉米杆站在高远的蓝天下,等待着人们的收获,偶尔遇到一两枝没跟上节奏的嫩家伙,折一枝嫩嫩的玉米秆,细细地嚼,清甜的味道爽爽的,比大人总是不给买的水果糖好吃多了。家乡的味道是冬天一眼望不到边的皑皑白雪,是生的旺旺的炉火里躺着的烤红薯,小心翼翼地剥掉外面那层烤焦的皮,轻轻一掰,一股白气冒了出来,屋子里立刻弥漫起烤红薯的香味。

  家乡到底有着什么样的魔力,让她成为我心灵永远的牵挂?我想,可能是因为那个地方始终留着我们的根,烙着我们终生的印记。我们每个人都在路上奔波,希望能早日离开农村,离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走进城市,拥有光鲜亮丽的“外衣”,我们终究还是想要拥有成功,收获骄傲,我们走啊走,线却依然紧紧地攥在家乡的手心里。

  (作者单位:武安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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