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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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罚款不扣分”是务实之举还是破坏法律

  □  邓闽军

  “合肥交警大赦违法驾驶员,被监控拍到的违章记录只罚款不扣分。”12月8日,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蜀山大队确认该消息属实。对此,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宏光认为,此举看似人性化执法,其实对法律的破坏性更大。(12月9日央视网)

  为督促驾驶人及时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出台规定“只罚款不扣分”,这种做法被不少人称之为“务实之举”。因为交通违法监控目前只能确定违法车辆而无法清晰拍摄到驾驶者,从而导致车主“借证扣分”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不扣分只罚钱,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买卖分的可能性。

  其实这种处罚方式在浙江、福建一些地方都有。那么“只罚款不扣分”是不是一种相对人性化的处罚方式呢?

  如果从严格执法的角度看,此举既违背《交通安全法》和《实施条例》,也仍然难逃鼓励“执法创收”的嫌疑。其二,“只罚款不扣分”的做法,是在变相纵容交通违法行为。把罚款与扣分的并罚简单地剥离,无疑会在间接上让不少驾驶员产生误解,容易造成只要有钱就可以违法的印象。第三,“只罚款不扣分”的措施,其实并不人性化。这既误导了驾驶员,也令交警的工作招人质疑,更无法达到对违法行为警示教育的目的。

  督促交通违法驾驶人接受处罚,已经有一套严格的法律规定及处罚流程。“只罚款不扣分”最大的影响,在于执法者的权威性流失,法律条文变成了可人人随意裁剪。如此一来,法律的严肃性又何以体现呢?我国交通违法现象之所以十分普遍,关键就在于驾驶者对公共安全和交通法规缺少应有的敬畏。如果执法充满弹性,执法者权力过大并缺少必要制约,程序又不规范、不透明,那么一方面会生出“等人上门受罚”的懒政习惯,一方面也会使得相关责任人心存侥幸,最终受到威胁的,还是公共交通秩序与大家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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