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法德
它先后被评为河北省、石家庄市“五五”普法先进单位,石家庄市级文明单位;被石家庄市委政法委评为优秀政法领导班子、先进基层党组织;被鹿泉市委、市政府评为实绩突出单位。它,就是鹿泉市司法局。
今年初以来,鹿泉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争当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排头兵”,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下功夫,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上下功夫,着力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创新形式
续写普法新篇章
为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推进“大普法”工作格局的形成,该局制定下发了深化“法律八进”、开展“法治八建”活动文件,建立健全法治创建工作标准和考评体系,积极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和法治实践等活动,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另外,该局先后开展了农村城镇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宣传园地、服务窗口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突出了“法育未来”的主题。该局利用普法品牌,深入推进“法律八进”活动的开展,通过年度普法考试,促进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该局还利用市青少年法育基地,积极深化法治课堂教学和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开展了法治演出大篷车送法进校园活动。
□加强管理
探索维稳新办法
该局对司法所实行以市司法局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落实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实现管理前移,为审判机关依法公正判决提供了重要依据。该局全面对标借鉴先进管理经验,投资20多万元,为矫正对象配发定位手机卡,占矫正对象总数的70%,居全省前列,填补了8小时以外管理上的空白,实现了监管工作精细化管理。另外,该局还通过“站位前移”的方式提前介入,创建“1234567”工作机制,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在回归社会初期遇到的各种困难。“1234567”工作机制:即一张名片联系卡;两份明白告知书;市、乡、村三级帮教组织机构建设;“四包一”帮教工作模式;登记造册、家访、签订帮教协议书、法治法规教育、落实帮扶措施五个及时;对特殊人员做到住址、犯罪性质、家庭状况、经济条件、思想状态、解除矫正时间六个清楚;坚持做到衔接、信息核实、监管教育、 跟踪联系、政策宣传、帮教措施、帮扶救助七到位。
□拓展渠道
创新服务新方式
该局的法律援助建议制度做法被司法部在全国推广后,努力实现法律援助建议制度向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和建议长效机制的转变,积极协助政府处理各种纠纷及重大信访案件。该局积极构建法律援助实施主体多元化格局,搭建“三位一体”解决纠纷平台,形成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值得一提的是,该局依托中央福利彩票法律援助公益金项目,注册成立了全省首家民办非企业单位——鹿泉市惠民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该局实行“惠民中心——社会律师”的“点对点”管理模式,根据案件特点、律师特长和实际需要指派案件,有效促进了法律援助服务的专业化发展,提高了法律援助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实现了传统的法律援助管理模式向民办非企业管理模式的转变,被省司法厅确定为法律援助工作十大亮点之一。另外,该局还积极开拓金融、房产等多领域新证源,实现公证连续三年办证数量翻番,2011年人均办证数量县域公证处全省第一。
2012年初以来,该局办理各类公证事项近500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公证34件,上门办证415件,有效地调控和预防了经济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