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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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钱进华:

  本院受理石家庄燕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2)裕民二初字第004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薛树彬: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燕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薛树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2)裕民二初字第49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董志松: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燕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董志松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2)裕民二初字第48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张炜: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燕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2)裕民二初字第004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戴广忠: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燕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2)裕民二初字第0049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三河燕苑国际度假村俱乐部有限公司、三河建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李德良、郑锦连等十余人与你公司债务纠纷执行案件,本院已对登记于你公司名下的位于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建筑物和其它财产予以查封,并于2012年5月份委托廊坊市华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被查封标的物进行市场价值评估。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廊评字(2012)第028、029号资产估价报告,你公司土地使用权评估和房屋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评估价值为458,492,630.00元,其它财产评估值为1,610,550.00元。现通知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如对评估结论有异议,可于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复核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三河市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韩亚芹不慎将警号丢失,警号为1303675,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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