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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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怀敬畏之心 坚守法律底线

  侯忠义

  永怀敬畏之心,坚守法律底线,是法官立身之本、法院立院之基。只有当法官怀揣一颗敬畏之心,坚守法律底线,依法审判,秉公断案,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法官要“敬”法律,“畏”放任。假若法官对法律不怀信仰和敬畏之心,权力必将被倾斜和放任。作为一名法官,只有从心底对法律持有最大的信仰和敬畏,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权力才能被约束,权利才会受尊重,利益才能有保障,秩序才会被维护,公正司法才能被实现,司法权威才会被信任。

  法官要“敬”使命,“畏”失职。作为一名法官,一定要时刻铭记司法为民的神圣职责,视失职为犯罪,真正把执法办案作为沉甸甸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牢记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关切和期待,牢记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始终把思想凝聚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把精力集中到为群众排忧解难上,把功夫下到为群众提供便利优质的司法服务上,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案件。

  法官要“敬”公道,“畏”堕落。作为一名法官,只有做得正,才会心中无愧;只有行得端,才会胸怀坦荡;只有判得公,才会让群众信服,才会让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推敲、经得住良心考验的铁案、精品案。要经常运用自我批评这个武器,随时检查自己,不断反省自己,时时警戒,事事笃行,处处慎思,克制过分欲望,防止堕落深渊。

  任何时候都要坚守法律底线,善于用“底线思维”考虑问题,是法官必须恪守的职业道德。作为一名法官,一定要坚守法律底线,经得住每个关口的严峻考验。

  过好“欲望关”。从本质上讲,人人都有欲望,尤其是贪欲名列之首。古往今来,那些“翻船落马”的贪官,无不有一个基本教训,那就是利用职权、不择手段谋取不义之财。法官作为一个人,有欲望是正常的,但一定要学会给自己的不良欲望设置上限,决不做欲望的奴隶。   

  过好“权力关”。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使人奋进,也可以使人堕落,关键在于能否用正、用好。在现代社会中,权力是公器,只能用来为公共利益服务。每一种权力,都具有局限性,越过界限,必然要出危险。每一名法官都要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是拿来为人民服务的。谁要想在这方面为自己谋取私利,谁就等于为自己埋下了祸根。

  过好“侥幸关”。据统计,近几年,全省检察机关每年平均查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3700人。这些人具体犯罪事实各不相同,但有一个相同点,就是在伸手之前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结果,从刚开始的一顿饭、一条烟,一直到后来的贵重首饰、大额现金,一概照收不误。存在侥幸心理,是产生罪恶的祸根。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作为一名法官,一定要慎初、慎独、慎微,因为一个人贪婪的大门既然曾经打开,那就必定会留下缝隙,吹进歪风,酿下灾祸,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过好“交际关”。慎重交友是法官必须坚守的处世准则。事实证明,每个腐败者的背后往往都有一帮狐朋狗友。已经被执行死刑的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曾经忏悔说,他所交的朋友几乎都是损友,不是益友。直到锒铛入狱,他才彻底醒悟,原来朋友捧他敬他,并不是敬重他这个人,而是看重他手中的权力。可以说,交友不慎是文强走上断头台的助推器。作为一名法官,要多交道德朋友,多交诚信朋友,多交善良朋友,多交有志朋友,多交优雅朋友,切忌与那些自私自利、谄媚阿谀、别有所图、处世无度的人打交道。只有拒交“假朋友”,才是步履最坚实、走得最远、最终能到达人生美好目的地的人。

  (作者系深泽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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