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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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为环境维权亮剑
——河北环保联合会环境权益保护中心工作侧记

  本报记者 张乔

  当看到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益诉讼”规定时,河北省环保联合会环境权益保护中心副主任马倍战自豪地对记者说,自己已介入公益诉讼活动多年。早在2007年,我省就已成立了河北环保联合会环境权益保护中心,成为了国内首家、省内唯一一家独立运作的、专业从事环境权益保护的半官方法律机构。该中心经过几年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配齐了各类专门工作人员,明确了工作重点和中心,建立了各种工作制度和业务处理流程,为开展环境维权及其他各项工作提供了组织上的保障。 

  积极接受环境污染案件投诉

  在我们周围,受环境污染之害的事例很多。有许多受害人,无法直接找污染单位主张权利,转而向河北环保联合会环境权益保护中心投诉,希望能帮他们解决问题。

  2012年7月28日,家住省会城角街的一名居民给中心打来电话称,与他家所在小区仅一墙之隔的地方有个仓库,仓库内装有一个鼓风机,每天都发出极大噪声,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

  收到举报后,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赶往案件发生地点进行实地考察,发现确有较大噪声,遂和仓库单位进行联络,告知其有居民投诉,希望其进行处理。仓库单位工作人员随即对该仓库进行了调查,发现确有扰民现象,于是安装了消声器,减少了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干扰。

  支持环境污染受害者依法提起诉讼

  2011年,唐山市古冶区养鸡专业户张某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当年,养殖行业不景气,养鸡厂一直处于亏钱状态,更让他感到雪上加霜的是,养鸡厂周边企业粉尘污染严重,致使他的几百只鸡窒息死亡。张某来到该中心,诉说了自己的遭遇。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中心派出了律师,支持张某维权,双方最后达成和解,企业赔偿了张某经济损失20万元。 

  中心副主任马倍战认为,要想有效处理各种环境污染案件,需要采用多种手段,运用不同的武器,需要提起诉讼就提起诉讼,需要投诉举报的就投诉举报,必要时还要发挥媒体的作用,该谈判时就要坐下来谈判,有时可能各种方法交叉使用,目的只有一个——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为受害者维权。

  开展环境法律法规宣传

  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深切地感到,身边破坏环境的案例,是大部分人环保意识的淡薄甚至冷漠麻木造成的。只有唤起民众的环保意识,人人都从自我做起,不污染环境,遇到环境污染案件,要勇敢地站出来说不,我们的环境才会越来越好。为此,中心工作人员曾到柏林小区、西清法治公园、天苑小区等地,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工作,宣讲环保法规知识,发放宣传册,开展法治讲座,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2012年春天,中心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工作人员一起,到石家庄市肖家营社区等地开展法律宣传。马倍战主任针对该地实际,重点讲解了如何进行环境污染举报投诉及相关法律常识,内容通俗易懂又有实用性,村里群众听后受益匪浅。据不完全统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受教育人数达两千人之多。

  谈及明年的环境保护工作,马倍战主任成竹在胸。他说,修改后的民诉法为中心开展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支持,中心争取在2013年提起全省首家环境公益诉讼;中心将在全省筛选出十大环境污染案件,为污染受害者提供资金支持、法律支持;同时,中心将利用两年时间,开展“百县百家企业环境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升培训”工作,目前中心已经规划出了该项目的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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