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国强 记者陈兆扬)“诉调接上去,案件降下来”,“调解搞上去,信访降下来”,“法官走下去,民心升上来”。今年以来,南皮县人民法院在巡回审判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社会矛盾化解新方法,优化组合,整合资源,把巡回审判与“诉调对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取得了“三上三下”的显著成效。
矛盾纠纷的化解必须依托整个社会管理体系。南皮法院首先与县司法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按照这个实施意见,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建立了一个全方位、全过程、立体化、多元化的社会矛盾化解与预防的长效机制。随之,法院全员参与,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下乡村,与人民调解员共同筑起社会矛盾化解的前沿阵地。
南皮法院推行的“诉调对接”机制的运行方式,主要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对内主要是由设在法院立案庭的“诉调对接中心”和每个法庭的“人民调解室”来保证有效对接,对外主要是通过巡回审判来实现实际意义的无缝隙对接。该院将诉调对接工作纳入“大审判管理”,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对诉调对接工作的成效进行督促考核。
为保证诉调对接机制有效运行,南皮法院开通了咨询热线,建立了人民调解指导员队伍,和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共同构建成一个调解网络,对当事人的来诉来访和人民调解员排查上报的纠纷,首先由诉调对接中心进行繁简分流,对于简易的传统民事纠纷按照当事人自愿原则,由诉调对接中心依据属地原则、难易程度进行对接分配,这种对接主要有委托调解、委派调解、指导调解、联合调解、协助调解、司法确认六种方式,而对于在规定的期限内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简易案件,转入速裁程序,由速裁庭按照简易程序进行裁判。对于不同意调解的疑难案件,流转到审判庭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对于流到速裁庭和审判庭的案件,不论在一审程序、执行程序和上诉程序,当事人涉及到哪个辖区,哪个辖区的法官和人民调解员都要全程跟踪,不放弃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和庭后调解的任何机会,尽力调解结案,维护社会和谐。
南皮法院推行的“诉调对接”和有效地把巡回审判置于“诉调对接”之中,使“诉调对接”充分发挥了其方便、快捷、平等、公正、高效的作用,有效降低并在最大限度上节约了社会和当事人在纠纷解决中的成本,从根本上解决了审判工作面临的困境,不仅有效提高了法院绩效考核的位次,而且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推行“诉调对接”工作后,民商案件调解、撤诉率与去年相比上升了五个百分点;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上半年比去年减少了200件;群众来信来访也出现大幅度下降。同时,民商事案件的当庭及自动履行率得到大大提升,从去年的24.2%和38.5%上升为36.8%和65.2%,有力地缓解了执行压力。特别是通过诉调对接平台,形成了诉讼与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良性互动,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指导和支持全面加强,有效提高了非诉调解组织的实务能力,提高了调解成功率,促进了辖区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