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环境保护局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工作中突出“专、畅、早、新、回”,切实保障了环境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截至目前,该局已处理环境信访案件22起,全部达到群众满意,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突出“专”字,每天安排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作为专门信访接待人,全天候在岗接待来人来访。突出“畅”字,环保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无阻,真正成为受理环境信访投诉的“绿色专线”。突出“早”字,对可能形成上访事件的,早分析、早调查、早研究、早介入,防患于未然。突出“新”字,打破行政处罚固有思路,与县纪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党政纪处分有效互动。突出“回”字,对处理过的信访案件,派专人进行定期回访,确保限期改正到位。 陈晓薇 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