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法德 刘东昕
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石家庄市司法局立足于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建设,从便民法律服务入手,建立并完善了“律师进社区”机制,着力打造法律服务品牌,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促进了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确保“律师进社区”常态化
“人民矛盾律师调,一个电话怨气消”早已成为省会市民的口头语。某社区有位80多岁的老人,老伴已经去世,有两个儿子和三个女儿。老伴去世时留下了较多的存款,至今未分割;老人又因拆迁改造,拥有几套住房。两个儿子为避免在将来遗产继承时处于不利地位,以老人患精神疾病为由,宣告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争相到居委会申请做老人的监护人。社区律师了解情况后,向当事人讲明了监护人的权利,避免了兄弟二人的误会。
为了使法律服务职能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百姓,该局确定了变“坐等百姓上门”为“主动提供服务”的工作思路,全面实施“司法行政进社区”工程,并把律师队伍作为该工程的主力军,组织41家律师事务所开展工作,每家律师事务所同对口服务的社区居委会签订《常年法律服务协议》,努力实现社区居民拥有“自己的律师”;悬挂“法律服务橱窗”和“提示牌”,公布法律服务温馨提示、专线电话、效能监督和投诉电话;实现法律服务电话专人受理,24小时解答市民咨询,并设立社区法律服务律师会客厅(站),面对面解答社区居民的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确保“律师进社区”制度化
为使“律师进社区”工作取得实效,该局建立和完善了四项基本机制:对各律师所的专线电话、各对口服务社区的律师,分别建立登录台账,登录电话受理社区法律服务事项的详细情况和办理答复结果;一般法律服务事项通过专线电话、手机或当面受理后,立即给予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说明原因后,延期答复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定期对“律师进社区”工作进行总结点评,交流工作经验,并实行失职问责机制;对口服务社区的居民之间、组织之间、居民与组织之间发生诉讼或仲裁的,律师可以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确保“律师进社区”长效化
为确保“律师进社区”工作的长效开展,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律师进社区”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明确承担法律服务职能的律师所和具有执业资质的律师是“律师进社区”的责任主体,并按照“公益任务量化、日常工作评价,经验、荣誉加分,重大问题否决,服务对象参与”的原则,确定考核内容、标准和方法,实施考核奖惩机制。
“律师进社区”活动开展至今,石家庄市司法行政系统共解答居民法律咨询2800余件,调解民间纠纷1100余起,举办律师讲座24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万份。石家庄市司法局局长王建国对记者说:“‘创先争优’绝非一项阶段性活动,我们将借鉴经验,进一步创新实践载体,加大推进力度,健全长效机制,努力把‘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