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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河北法治报》上刊登的“情系法治报”栏目的征稿启事,我恍然意识到,《河北法治报》已经创刊30周年了。回首《河北法治报》伴随我走过的检察历程,编辑们熟悉的名字就鲜活地跳动在我眼前。
我还清楚地记得第一次与《河北法治报》记者谋面的情景。那是1994年,当时还叫《河北政法报》,三位记者林谢明、杜葆华、章彤华到我院采访、约稿。从那天起,报社的编辑、记者就成了我的良师益友。
在我的文档里,收藏着我向《河北法治报》投稿的原始稿件。翻开我的剪报本,是一篇篇在《河北法治报》变成铅字的文章。我发给《河北法治报》的第一篇稿件《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十天连破六起贪污贿赂案》于1994年4月见报。接着,《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惩治贪污贿赂工作初见成效》又刊登在当年5月的报纸第一版上。那两年,反映我院反贪一线检察官风采的《“不夜城”旁“不夜楼”》、办案札记《当搜查遇阻时》、工作研究《挪用公款犯罪缘何增多》、《建筑行业经济犯罪特点浅析》等纷纷问世。从此,反映我院工作的消息、通讯、研究文章甚至我自己对工作、生活的感悟,都成了《河北法治报》编辑工作台上的“常客”。当时报社理论部主任顾占奎还为我开了专栏“古案今谈”,连续刊载了我编撰的26期古人办案故事。让我比较满意的散文《清纯如水》,呈现的是一位共和国女检察官的情怀。一位当年新进院的年轻人对我说,她看到文章后还以为作者是个年轻的检察“美眉”,原来是个检察大姐呀。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的最后底线,检察机关承载着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多年来,当我写下一篇稿件想要发表,最先想到的就是《河北法治报》。稿件经过编辑老师的把关,笔下的文字就变成了铅字。每当看到发表的文章,我都要和我的原始稿件比较,琢磨编辑为什么要如此修改,然后赞叹编辑们的高明之处,为编辑老师的“点石成金”拍案叫绝,为自己的“功力”不足慨叹不已。就这样,我的文字水平在编辑们的指导下不断提高。由于宣传、调研工作成绩突出,我屡次受到上级的表彰、嘉奖。看到书橱里的奖状、奖章、奖杯,我就会想到“后台”编辑老师的支持和帮助。
《河北法治报》贴近我们政法干警的工作和生活,全方位展示咱政法机关的执法风貌,《河北法治报》是咱政法干警的知心人,对她,我有说不完的话……
祝《河北法治报》越办越好!
(作者单位: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